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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日上午,臨海交警大隊永豐中隊民警在104國道開展日常巡邏。
↑↑↑行車記錄儀畫面↑↑↑
9:10 , 當巡邏車巡邏到104國道1690KM+400M處,民警發(fā)現(xiàn)前方 有一輛電動三輪車的遮陽傘特別龐大 ,幾乎把國道的一個車道給霸占了 ,交警駕車跨越對方車道超了過去,將電動三輪車截停,并要求駕駛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遮陽傘進行拆除。
經 · 查
電動三輪車駕駛人是河頭鎮(zhèn)某村的朱老漢,當天,他帶著孫子(學前兒童)去永豐辦事,途中因為下起小雨,于是朱老漢就把平時賣葡萄用的大型遮陽傘安裝在車上,帶著孫子繼續(xù)在馬路上行駛。
天哪,要知道現(xiàn)在可是臺風天吶,指不定什么時候來一陣大風或者小龍卷!幸好當時風不疾,還遇上了交警蜀黍,否則……小編想想都覺得后怕!
下面再向大家科普一下↓↓↓
電動車安裝遮陽傘存在四大安全隱患
遮陽傘撐開后,一旦發(fā)生事故,騎車人極容易被遮陽傘刺傷眼睛等部位;
增大了行駛阻力,影響行車的穩(wěn)定性;
遇到道路濕滑、刮風下雨等惡劣天氣,重心不穩(wěn)定而導致翻車;
遮擋視線,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交警呼吁廣大電瓶車用戶,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要在電瓶車上安裝遮陽傘。
通訊員:周金強
審核:馮常華 王長健
編輯:鮑人省 王 琳
郵箱: tzjjfb@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