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打開微信 - 點擊右上角 + 號 - 添加朋友, 搜索 jiaotongxing 或者 交通出行網,添加關注,一網打盡各地高速、路況、地圖、ETC、違章、地鐵、公交、天氣等信息。
1 、 G20 峰會臨時交通管理措施起止時間?
答:峰會臨時交通管理措施從 8 月 28 日 0 時起開始實施,至 9 月 6 日 24 時結束。
2 、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涉及 3 類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一是部分道路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措施;二是部分道路實施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禁行;三是部分道路實施載貨汽車、拖拉機禁行。除此之外,公安交警部門將視情采取其他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
3 、單雙號行駛措施的區(qū)域有哪些?
答:單雙號行駛措施涉及的道路分為兩類:
一類為杭州市,德清縣,海寧高新技術產業(yè)園,紹興市柯橋區(qū)、越城區(qū)、袍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范圍內普通道路。每日凌晨 2 時至 24 時實施。
另一類為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紹興、金華市行政區(qū)域內高速公路全天 24 小時實施單雙號限行,單雙日轉換時已在上述高速公路行駛的機動車允許繼續(xù)通行。
其中,寧波市行政區(qū)域內的 G1501 寧波繞城高速公路東線(保國寺互通至朝陽互通)、 G15 沈海高速公路(姜山北樞紐至三門互通)、 G9211 甬舟高速公路寧波段、 S1 甬臺溫高速公路(姜山北樞紐至北侖互通)、 S19 甬臺溫復線高速公路、 S20 穿山疏港高速公路不實施單雙號限行。
4 、哪些車輛可以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
答:以下 4 大類機動車不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 1 )公共汽車、大中型客車(黃色號牌)、客運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 ; ( 2 )持有二十國集團峰會通行證注明允許通行的機動車(不含入杭通行證及安檢證);( 3 )由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并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車身噴涂統(tǒng)一標識的執(zhí)法和服務保障類車輛,以及救援、清障等確需通行的專項作業(yè)車輛;( 4 )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另外,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執(zhí)行任務的解放軍和武警部隊車輛、懸掛使領館號牌以及經批準臨時進入我國境內參與二十國集團峰會的車輛不受臨時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除上述車輛外,其他本省、外省籍車輛均受單雙號行駛措施限制。
5 、對危險物品運輸車有哪些通行限制?
答:運輸槍支彈藥、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劇毒化學品、放射性物品機動車,禁止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道路行駛。
其他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在杭州市行政區(qū)域內道路,含高速公路及普通道路, G60 滬昆高速公路(浦陽互通至浙贛省界), S33 龍麗高速公路(大店口互通至北界互通)和 320 國道衢州段行駛。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禁止通行路段不變。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由交通運輸部門確認。
6 、載貨汽車有哪些通行限制?
答: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禁止在杭州市,德清縣,海寧高新技術產業(yè)園,紹興市柯橋區(qū)、越城區(qū)、袍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范圍內所有道路行駛。
7 、過境的載貨汽車應該如何通行?
答:過境杭州的載貨汽車,應當按照高速公路繞行誘導標志通行。
過境禁止通行區(qū)域的載貨汽車,每日 20 時至次日凌晨 5 時,可以通過杭州繞城公路東線、北線等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是在過境期間不能上下高速公路。
8 、過境載貨汽車繞行產生的通行費有沒有優(yōu)惠?
答:省政府將對繞行載貨汽車實行高速公路通行費用優(yōu)惠政策,以彌補因繞行造成的損失,相關政策由省級相關部門另行發(fā)布。
9 、哪些載貨汽車可以不受通行限制?
答:經行政主管部門確認,運輸汽柴油、天然氣、食材、農產品、藥品等涉及國計民生物資的載貨汽車可以辦理通行證明,不受通行限制,但是要遵守單雙號限行規(guī)定。
10 、涉及國計民生載貨汽車通行證通行范圍?
答:持杭州公安交警部門核發(fā)通行證的載貨汽車,在杭州市區(qū)按照指定時間、路線通行,在外圍的禁貨道路均可通行。持其他載貨汽車通行證的,禁止進入杭州市行政區(qū)域,只能在屬地按指定時間、路線行駛。
11 、涉及國計民生的載貨汽車通行證明應該去哪里辦理?
答:涉及國計民生的載貨汽車到運輸目的地行政部門辦理通行證明。
杭州市涉及國計民生的載貨汽車通行證明按照杭州發(fā)布的政策規(guī)定辦理。(咨詢電話: 12328 , 0571-87008229 , 0571-86733026 )
德清縣,海寧高新技術產業(yè)園,紹興柯橋區(qū)、越城區(qū)、袍江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灣上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按照當?shù)匾?guī)定辦理,具體辦理程序、窗口設置地點、聯(lián)系電話等以各地公布為準。
12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什么時候會采取其他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
答:根據(jù)道路通行情況和流量情況,在特定路段視情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其他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采取其他臨時性交通管理措施時會通過廣播等實時媒體、臨時指示標志、可變情報板等途徑及時發(fā)布信息。
13 、遇有緊急情況需要進入管控區(qū)域的該怎么辦?
答:遇有搶救危重病人、臨產孕婦等應急情況需要在禁限行區(qū)域內道路行駛的,請及時致電公安部門尋求幫助(電話: 110 或 122 ,高速公路可致電 12122 )。
14 、通過哪些渠道可以了解相關政策和道路實時情況?
答:可以通過以下渠道:
普通道路請撥打電話: 0571-87286399
杭州市道路請撥打電話: 0571-85066910
高速公路請撥打電話:
0571-87287900
0571-86412122
0574-87881199
0577-86350909
0575-88038999
0572-2538250
0573-82870999
0579-82411059
0576-84054110
0578-2952413
0580-8179077
0570-3019087
省內其他道路請撥打電話: 122
同時也可以通過以下渠道查詢:( 1 )通過浙江省公安廳門戶網站查閱下載相關資料(網址: www.zjsgat.gov.cn );( 2 )關注“民生 66 、 FM93 交通之聲、浙江高速交警”等微博、微信端進行查詢;( 3 )使用高德、百度電子導航。
15 、違反機動車臨時交通管理措施有處罰措施嗎?
答: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進入禁限行道路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jù)《浙江省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辦法》第 75 條第 1 款第 1 項的規(guī)定,處 100 元罰款,記 3 分。其他違反禁限行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16 、遇到交通事故、擁堵等原因未能及時駛離限制區(qū)域的處理?
答:對于因事故及擁堵等原因未能及時駛離的,應當服從現(xiàn)場執(zhí)勤民警的指揮,迅速按指定路線駛離限制區(qū)域或就近到不影響交通的地點停放車輛。
如果拒不駛離,交警部門將強制拖移車輛。駕駛人有阻礙執(zhí)行職務行為的,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如果遇到這些情況,希望駕駛人配合現(xiàn)場民警的指揮,迅速按指定路線駛離限制區(qū)域或就近到指定地點停放車輛。
17 、外地小型客車入杭有無限制?
答:外省及省內非浙 A 小型載客汽車與浙 A 號牌小型載客汽車通行政策一樣,均需要遵守單雙號限行規(guī)定。
18 、違反臨時交通管理通行規(guī)定一天會多次處罰嗎?
答:如果違法行為人被處罰后,有以下二種情形之一的,民警發(fā)現(xiàn)后,將再次處罰:
(一)因違反臨時交通管理通行規(guī)定被處罰后,駕駛人不按指定路線駛離限行區(qū)域或未將車輛停放到停車場,仍在限行區(qū)域內行駛的;
(二)民警依法處罰后,駕駛人按要求駛離限行區(qū)域,后再次駛入限行區(qū)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