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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歲的朱某家住泰興市劉陳鎮(zhèn)。
據(jù)其交代,女兒在姜堰一所學校讀書,當天中午,他駕車送女兒上學。當天中午12時45分左右,他駕車沿229省道由南向北行至姜堰顧高境內(nèi)復興橋北邊,這時,放在駕駛室方向盤下方工具盒里的手機突然響了。他本能地低頭,用左手拿手機,只聽到“砰”的一聲響,撞上了一輛同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他連忙剎車,可為時已晚,電動三輪車上的兩個人,一個趴在地上一動不動,一個仰在地上很快又爬坐起來。朱某知道出了大事,趕緊撥打110和120。
朱某說,事發(fā)前,他看到前方同向行駛的電動三輪車沿路邊行駛,當時沒在意,沒想到,很快就撞上了這輛電動三輪車。事發(fā)路段西半幅雖然在修路,車子多些,但路況并不復雜,視線良好。
“如果不是低頭拿手機接聽,我不可能撞上電動三輪車。” 朱某說,早知這樣,他就靠邊停車,然后再接聽手機。朱某表示愿意承擔這起事故的責任。
民警調(diào)閱監(jiān)控畫面顯示,當天中午12時49分04秒,朱某駕駛的面包車出現(xiàn)在畫面中,一路跟隨著一輛白色面包車沿著公路右側(cè)正常行駛,15秒鐘后,面包車方向突然發(fā)生偏移,繼續(xù)向右行駛,車輪碾軋到公路路牙外的泥土護坡,一陣白色灰塵揚起后,一頭撞上了同向行駛的藍色電動三輪車,電動三輪車被猛烈撞擊后轉(zhuǎn)著駛上護坡,車上的兩人離車落地。
交警提醒: 造成這起事故的原因,就是面包車駕駛員朱某拿手機接聽分散了注意力。開車時的“小動作”常會惹禍,分神的危險程度絕對不低于酒駕和毒駕!有關(guān)研究顯示,邊開車吃食物,事故風險會增加1倍,喝飲料和抽香煙增加1.5倍,打電話增加2到5倍,而找或拿手機等物品,嚴重分散注意力,這種行為的危險程度風險更高,可以說比酒駕還危險。所以,提醒駕駛員朋友,如果實在有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把車子停在路邊,打完電話再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