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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酒后挪車仍構(gòu)成酒駕
王某將車停放在一家飯館門前,然后進去吃飯并喝了兩瓶啤酒。這時,有人走過來問外面的車是不是他的,并告訴他車停的位置有點礙事,要求把車挪一下。王某不顧自己喝了酒,仍然上車試圖把車往前開。只聽咣當一聲,原來就在王某準備靠邊停車時,由于沒有看清楚路況,車頭左側(cè)大燈處直接撞上了騎著自行車路過這里的李先生,李先生當場暈了過去,同行的人及時報了警。
民警提示, 醉酒駕駛屬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將構(gòu)成犯罪,即使是在道路上挪車也將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受到法律的追究。提醒司機朋友們不要心存僥幸鋌而走險,要自覺做到飲酒不開車,開車不飲酒。
資料圖 來源互聯(lián)網(wǎng)
第二種:搭酒駕車出事也擔責
三個朋友聚餐時大量飲酒,之后潘某、李某搭乘楊某駕駛的車回家,不料途中車撞路邊大樹,導致潘某死亡、李某受傷。潘某的父母遂將楊某告上法庭,索賠醫(yī)療費、死亡賠償金、交通費等共計 100 余萬元。
目前,很多人還存在理解誤區(qū),認為應當由酒駕司機負全部責任,同乘人可以免責。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在此提醒廣大社會公眾: 在自己遠離“酒駕”的同時,不僅要對飲酒后駕車的同伴及時勸阻,更不能為圖方便、顧面子搭乘“酒駕”車輛。
第三種:酒后等代駕挪車 男子涉罪
今年 9 月 12 日晚上,王某想趁周五與幾個朋友小聚,于是駕車帶著家人來到了某飯店。席間,王某喝了二兩多白酒。飯后,王某打電話叫了代駕,之后王某便來到停車場等代駕。
在停車場,王某發(fā)現(xiàn)自己的車騎著人行道停放,因害怕代駕將自己車剮蹭托底,王某便自己將車開到車道上,但沒成想,雖然車速不快,王某車輛還是與旁邊停放的車輛發(fā)生了碰撞,此時正好被停車場巡邏的保安發(fā)現(xiàn),隨后保安報警,王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jīng)過檢測,其血液中百毫升酒精含量達到了一百三十余毫克,屬醉駕。
汽車發(fā)動并發(fā)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當中。駕駛員飲酒后駕駛車輛即使車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已經(jīng)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此種情況下,極易發(fā)生危險事故,對周圍不特定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脅。故而對于該類行為,都以危險駕駛罪加以懲處。
在飲酒前將車輛停放好再飲酒,飲酒后切莫再駕駛車輛,以免因自己的小疏忽,而給自己帶來大麻煩。